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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動車轉籍檔案資料電子化傳遞
不僅減少群眾前往辦事窗口聚集
還優化辦事流程
但很車主不知道具體流程該如何操作
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
今天為大家呈上
機動車轉籍申請詳細的操作步驟
機動車轉籍,是指機動車所有人因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,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的機動車變更登記。為推行機動車轉籍檔案資料電子化轉遞,減少群眾兩地往返,優化辦事流程,“交管”手機APP提供機動車轉籍申請功能,支持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、非運營小微型新能源載客汽車、摩托車所有人向轉入地車管所在線提交轉籍申請。
“交管”手機APP
在線申請機動車轉籍
具體流程如下
第一步
登錄"交管"APP后,通過【業務中心】→【機動車轉籍申請】,進入機動車轉籍申請業務流程。
注意:用戶可以為已備案的本人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、非運營小微型新能源載客汽車、摩托車辦理機動車轉籍申請業務。
第二步
選擇需辦理轉籍申請的機動車,在選擇轉入地界面選擇轉入地城市,勾選持有轉入地身份證明復選框,認真閱讀機動車轉籍申請業務須知后,點擊【閱讀并同意】按鈕進入確認信息界面。
第三步
進入確認信息界面,核對所有人、號牌種類、號牌號碼、轉入地等信息,確認無誤后,點擊獲取驗證碼,輸入短信驗證碼,點擊【提交】按鈕,完成機動車轉籍申請提交。
用戶申請成功后,轉出地車管所制作轉籍檔案電子化資料,轉入地車管所收到電子資料后,將受理用戶的申請。
受理成功后,轉入地車管所將通過短信告知用戶。
車主可直接攜帶身份證明、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行駛證等資料開車前往轉入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轉籍業務。用戶信息申請通過后可在網上預選機動車號牌。
對于機動車已過檢驗有效期的,需先申請檢驗合格標志。
辦理業務時,注意下列事項
能幫助大家更加順利地辦理業務哦
溫馨提示
1、車輛電子轉籍僅限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、非運營小微型新能源載客汽車、摩托車且車主不變。
2、車主用戶確認持有轉入地身份證明(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,需持有居住證),未持有轉入地身份證明的,轉入地車管所不予受理。
3、機動車狀態為“轉出、被盜搶、停駛、注銷、海關監管、嫌疑車、查封、扣留、達到強制注銷標準、強制注銷、事故逃逸、鎖定、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、違法未處理、事故未處理、抵押/質押”的,使用年限1年以內(含1年)的,以及車輛類型、使用性質不符合轉籍申請條件的,不得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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